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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5-05-30 点击次数:2818
各系部学工办:
为保障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系部学工办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将毕业生档案资料送交学生档案室归档,现将资料整理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:
一、特别说明:档案资料不交齐,毕业证将不能按时发放。
二、档案资料整理要求:请按学号顺序整理。
三、毕业生鉴定表:各系部学工办请于 4月30日 前先将毕业生鉴定表交来盖章。
四、学籍卡(一式两份):两份都需要班主任评语,请于4月30日之前交学生档案室。
五、成绩单(一式两份):毕业生成绩制作样表已上传至2016届档案工作群,请各系部学工办跟紧教务处的补考进度,提供补考合格后学生成绩单(一式两份,盖好系部和教务处的章),于2016年5月30日前交学生档案室归档,并提交成绩电子档一份。
六、档案资料缺交登记:另请各系学工办附上资料缺交者名单,《2016届毕业生档案缺交情况登记》样表已上传至2016届档案工作群,请按统一格式提交。
学生档案室
2016年4月15日
附件1:《2016届毕业生档案缺交情况登记》样表
2016届毕业生档案缺交情况登记
系部 班级 姓名 缺交情况登记
毕业生鉴定表 学籍卡 成绩单
建
工
系 工1301 1
工1302 2
工1303 2
附件2:毕业生档案资料填写要求
1、必须用钢笔(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)或水芯笔认真填写,字迹工整。不能用铅笔、圆珠笔或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,复写、复印材料及证件不得归档。
2、毕业生鉴定表、学年鉴定表、毕业设计(毕业实习)考核表等表中的各栏鉴定(如班级鉴定、班主任鉴定及系部意见),必须逐一认真填写,不能写“同意上述意见”、“同意某某意见”等,并按要求盖相应的印章(特指行政章,不能盖招就处和系部党章等)。
3、毕业生鉴定表中的学院审查意见一栏,请填写统一的日期:2016年7月1日。自我鉴定一栏要求至少写满篇幅的2/3。
4、毕业生鉴定表、学籍卡片、体检表等要粘贴相片。
5、毕业生鉴定表其他详细要求请参见毕业生鉴定表第一页“说明”处。
附件3:工作进度安排
4月30号—5月20号: 体检表、毕业生鉴定表、学籍卡(2份)入档。
5月20号—5月30号: 奖励材料、党员档案、实习报告等入档。
5月30号—6月10号: 毕业生成绩单入档。